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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创设律师在线调解模式 推动律师调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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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30日,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、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会,动员部署进一步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,及时开展全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。
今年10月,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决定在全国11个省市推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。作为试点省份,为充分发挥浙江在“互联网+司法服务”中的先发优势,浙江高院、省司法厅在实施意见中专门在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文件规定的四种律师调解模式外,创设了律师在线调解模式。律师群体基本上都是高学历、懂网络的专业人才。各级法院应当在推动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等线下试点工作的同时,充分利用作为浙江政法信息化建设八大示范项目之一的“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”(http://yundr.gov.cn),积极鼓励、吸纳符合条件的律师入驻该平台的“网上律师调解中心”模块,接受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网上调解,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运行的律师调解模式。
会议要求,全省各级法院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及时编制律师调解员名册,并在网上公开。有条件的地区应按业务特长分别设置律师调解员名册,注意把握案件的分流导向。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应建立专门台账,全面记录委派或委托律师调解案件信息,并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调解工作室的日常联络和案件交接。同时,全省法院为律师调解工作室提供工作场所及必要的工作设施。为加强经费保障,浙江高院已会同省司法厅与省财政厅进行沟通协调,将通过补贴方式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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